初心者-其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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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- 这篇讲的是就关于生活中的见闻的一次杂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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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即合理
今天看到一句话叫“存在即合理”。 以下是AI对它的解读:
NOTE关于“存在即合理”的出处与中文语境下的理解,需结合哲学背景与语言差异进行深入辨析。以下从三个层面展开分析:
一、出处溯源:黑格尔哲学体系中的原命题
- 文本与翻译
这句话的直接来源是黑格尔《法哲学原理》序言中的德语原文:
“Was vernünftig ist, das ist wirklich; und was wirklich ist, das ist vernünftig.”
直译应为:“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,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。” 中文“存在即合理”是对原文的简化表达,其核心差异在于对“vernünftig”(理性的)和“wirklich”(现实的)的翻译处理。
- vernünftig:与“理性”(Vernunft)相关,强调逻辑必然性,而非道德正确性。
- wirklich:指符合理性发展规律的“现实”,而非所有存在的事物。黑格尔明确区分“偶然存在”与“现实”,认为只有包含必然性的存在才是真正的现实。
- 哲学语境
黑格尔的命题是其客观唯心主义体系的核心。他认为宇宙的本原是“绝对精神”,其发展轨迹包含自然界、人类社会和精神科学。“合乎理性”指符合绝对精神的自我展开过程,“现实”则是这一过程的必然产物。例如,犯罪现象的存在有其社会根源(理性),但终将被更高级的社会形态扬弃。二、中文语境的误读:从“理性”到“正确性”的语义迁移
- 翻译的简化与道德化
中文“合理”一词天然带有“符合道德、事理”的价值判断,而黑格尔的“vernünftig”仅指逻辑必然性。这种语义错位导致“存在即合理”被曲解为“存在即正确”,甚至被用作对社会不公的辩护工具(如“拐卖人口存在即合理”)。
- 案例对比:
黑格尔语境:犯罪现象的存在有其社会矛盾根源(理性),但终将被法律体系的完善所消除。
中文误用:将犯罪归因于“存在即合理”,忽视解决矛盾的必要性。
- 文化思维差异
中国传统文化中的“理”常与伦理规范关联(如朱熹的“天理”),而黑格尔的“理性”是超验的逻辑体系。这种文化差异使得中文读者容易将“存在即合理”纳入“天人合一”的道德框架,而非辩证理解其动态性。三、哲学内核的澄清:辩证法视角下的“合理性”
- 现实的双重性
黑格尔的“现实”包含必然性与暂时性:
必然性:任何现实事物都是理性发展的阶段性产物,例如封建制度在特定历史阶段有其合理性。
暂时性:当现实丧失必然性(如封建制度阻碍生产力发展),就会被新的现实取代。恩格斯指出,这一命题的革命性在于:“凡是现存的,都是应当灭亡的。”
- 理性的自我批判
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“否定之否定”,理性并非静态的真理,而是通过矛盾推动发展的过程。例如:
- 资本主义的剥削现象是理性发展的产物(剩余价值规律),但其内在矛盾(阶级对立)必然引发社会主义革命。
- 中文误用往往截取“存在即合理”为保守辩护,却忽略了其“自我否定”的本质。
四、中文语境的批判性反思
- 工具化滥用的危害
将“存在即合理”简化为“存在即正确”,可能导致对社会问题的消极妥协。例如:
用“存在即合理”为腐败辩护,忽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;
将“存在即合理”作为不作为的借口,违背黑格尔哲学的实践精神。
- 辩证思维的重构
正确理解需回归“理性-现实”的动态关系:
- 分析存在的必然性:如分析高房价现象时,需探讨土地财政、资本流动等理性因素;
- 推动现实的变革:通过政策调整(如房产税改革)消除不合理因素,使现实向更理性的方向发展。
结语
“存在即合理”的中文误读,本质上是哲学概念在跨文化传播中发生的语义嬗变。黑格尔的原命题并非为现存秩序辩护,而是揭示理性通过矛盾推动现实发展的规律。在中文语境中,我们需警惕将其简化为保守主义口号,而应继承其批判精神:通过理性分析揭示存在的必然性,通过实践变革推动现实的进步。这才是对这一哲学命题的真正尊重。
简单来讲,“存在即合理”并非“存在即正确”,并非“祖宗之法不可变”。
它指出了事物的存在都有其现实因素,但这现实因素到底是否是过去的,暂时的,还是可持续的,这些都没个定论。
这些因素很可能是可以改变的。
政治犯原则上不处以死刑
(听说在邓选能看到)
(和现在的贪污不能一概而论,专指以前的一些事情)
我本来以为是所谓让你活着赎罪云云,有人告诉了我更现实更自私的原因。
四人帮在被扳倒的时候并不直接杀死江青,只是终身监禁,是因为当时掌权的人害怕江青等势力一旦东山再起,也要对他斩尽杀绝。
- “我现在饶你一命不死,若你东山再起,也请你饶我一命不死”
可惜江青哪里能出的来,于是监禁在牢中,逐渐受不了还不如一个普通人的反差,最后自缢身亡。